青海宋代银元常期收购
两宋的币制仍以铜钱为主,宋代银铤除用于进贡、赏赐外,在缴 纳税賦以及政府开支如购买军马等事项中,都有用银铤支付的例子。宋代银铤的形状整体扁平,两头呈半圆形,中间束腰。与宋代几 乎同时期的金朝,其币制与宋代相同,白银通用,以五十两为一铤。
通宝是中国自唐至清末铜币的一种名称,唐高祖武德四年,铸造开元通宝。开元意思为开纪元,以后历代沿用,并常在“通宝”二字前冠以年号、朝代或国名。从唐朝起,钱就以重量为名称了,而改称宝。如“大唐通宝',“唐国通宝”、“太平通宝”、“永乐通宝”、“康熙通宝”等等。货币称宝是有其社会意义的,这就是货币的威力增大了。专家总结了历代钱币中钱文称为通宝的有“宋元、太平、天禧、皇宋、至和、嘉佑、治平、熙宁、元丰、元佑、元符、建国、圣宋、崇宁、大观、政和、重和、宣和、靖康”等等。
面对全国竞铸银元热潮,清廷力图将铸币权收归,独占铸币暴利,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下令除广东、湖北两处,其余造币厂裁撤,遭到地方势力强烈反对。同年,在北京筹办“京”(即造币厂),拟铸“庚子京制造光绪元宝银币”,次年就毁于八国联军入侵。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建天津户部造币总厂,欲铸大清金币、大清银币、大清铜币通行天下,以求统一货币铸行权,未果。后曾酌留江南、北洋、湖北、广东四处分厂,并令各省造币厂停止扩充,统一更名为某省户部造币分厂,所用币模均由总厂提供,亦不能如愿。
我国银元于清光绪十五年(公元1890)开始正式由官方铸造。民国初期,始以银元作为主要流通货币,进行大量铸造银元种类很多,在我国大约有二百多种,流入我国的外国银元约有三四十种,其成重量,颇不一致。成高为98.5%,低的只有60%左右,私人铸造的甚至更低。重量大的为36.5克,一般以26.5克居多(合库平七钱二分)。银元中还有半元、二角、一角、五分,一钱、二钱、三钱以及一毫、二毫等小银元(也叫银角子),这些大都作为辅币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