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明代银锭银元现金收购
明代银锭比起宋元时期来,显得短粗,所以,看上去相当厚。束腰处的弧度缩小,两端双翅上翘,弧线增长。明代的圆形银锭发现很少,形制与清代民国的几乎没有什么两样。清代民国时期的银锭,不同地区使用不同的形制。所以,银锭的形制特征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
而且宋朝“钱法”很乱,有铜钱、铁钱还有铅锡钱同时流通,各州都有权自行铸钱,还存在私人铸钱的情况,钱的大小不一、成分不宜、价值多变,“立制”,混乱。川陕地区通行铁钱,十个换一个铜钱,江南和江北流通的钱还不一样。一贯实际有多少个钱也是不确定的,有800或850个为一贯的,也有480个为一贯,还要下诏以770个为一贯,并且各州“私用则各随其俗”,是笔糊涂账。根据《宋史食货志》提到“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和《宋史职官志》“每斗(米)折钱三十文”的记载,姑且以2000个铜钱折银一两计算,太平时期米价是1石600—300钱。1两基本上可以买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计算,1两银子相当于近924——1848元;(一说宋石为96斤,就相当于1两银子672——1344元)。
平码标准有库平、盐平、沙平、 关平、公码平和钱平等。四川“捐输 二 年匠裕通厚”十两圆 锭,2003年拍卖底价: 1 800 ?2000元江西银锭主要通用镜面锭、圆碗锭、砝码锭和马蹄锭等几种,器形有方形、圆形、元宝形、法码形等数种,其中在清道光年间已经出现的方锭是江西的银锭种类,铸造地分散在全省各个州府。同治时期至光绪三十年 (1904年),方锭的铸造地点相对集中在万安、万年、万载三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立江西官钱,稍后又设立官银号,代各县铸造银锭。次年官钱并入官银号,改为官银钱总号,这时 铸造的方徒都錾有“江西官银号” 字样。
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将铸币权统一于,规定以圆(元)为单位,每元重七钱二分,定名为“大清银币”,由湖北、南京两个造币厂铸造,预定于十月发行。辛亥爆发后,已铸成的银币均充作军饷,故终清一代,只有各省自铸的银元,而无成、重量都符合标准的全国统一铸造的银币。辛亥后,北洋政府铸造的镌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和国民政府铸造的镌有孙中山头像的银元,是自铸银元中流通广的两种。进入民国后,仍维持着银两、银元并行的货币制度,直到1933年实行废两改元,银元才成为单一的主币。1935年实行纸币,不准行使银元,并用“法币”收兑银元(见币制)。以后银元虽间或有在市场上出现,或被个人窖藏,但银元作为主币的时代已宣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