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十两银锭现金收购
大清银币:正面为“大清银币”四字,上面为满文,下面为“宣统三年”,背面镌有团龙围绕“壹圆”二字,下有英文。宣统元宝:广东、湖北、云南等地均曾铸造。正面为“宣统元宝”四字外,其余均同光绪元宝。一两大清币:正面镌有“大清银币”四字,中间有满文,四周有“光绪三十年湖北省造”和“库平一两”字样,背面铸有二龙珠图,图中为“壹两”二字北洋军阀统治时期银币袁头银币:正面为袁世凯侧脸像和铸造年份,背面为嘉禾图,图中有“壹圆”二字。此币有1914年(民国三年)、1919年(民国八年)、1920年(民国九年)、1921年(十年)数种。天津、武昌、南京、广东、杭州、安庆各造币厂均有铸造。
清代的银锭器形种类最繁多。各地区都有自己的代表器形。大体上有元宝形、圆形、长方形、砝码形、腰形、牌坊形等。又分为4种:一种是宝银,呈马蹄形,重50两;第二种是中锭,多为锤形,重约10两,又称小元宝;第三种是小锞或锞子,形为馒头状,重一二两,也叫小锭;第四种是不足一两的散碎银子,有滴珠、福珠等称谓。
重量。银锭重量一般分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五两和一两等数种,多见的是五十两的银锭。银锭的铸造重量在清代前无统一标准,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衡制,古代银锭的重量,与当时的度量衡制是吻合的,但银两代表的重量却不同,如唐代一两为42克,宋代为39克,元代为36,6,明代为37克。清代一般在34到38克之间,清代和民国银锭在重量上基本统一为五两,十两和五十两3种,五两以下为散银。铭文。银锭铭文是指铸造银锭时刻铸在银锭上的文字,其内容历代不尽相同,大体包括银锭的铸造时间,地点,用途,成,官员或工匠姓名等。有些库银上携有稅目,解交地,解交时间等内容,刻铭文有些当时是为了质量,用签字画押的方法,表示对经手的银锭负责,刻铭文有分为阳文和阴文,阴文铭文是在银锭铸造好后才用錾子刻上去,字呈凹形,字体上看很不规则,阳文字体工整美观,内容精炼简洁,字与整体银锭的皮壳,包浆等为一体。铭文对银锭价值影响比较大,官铸的银元宝一般上面有县名,银匠的姓名,而私铸的银元宝一般只有一个戳,既商号或银号。通常情况下,官铸的要比民铸的价值高。
正面 刻汉满文“光绪元宝”字样,并“广东省造”及记值文字,背面 均为蟠龙图案,环以英文币铭。新版光绪元宝七钱二分银币后经清廷下令作为法币,终成晚清中国自铸银圆典型规范,“市面行用,商民称便”。此后各省群起效尤,竞相设厂鼓铸,大利所在,不待清廷下令推广,即已迅速在全国展开。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已有天津、广东、湖北、北洋、江南、新疆、安徽、湖南、奉天、吉林、黑龙江、福建、云南、**等十余个省区设厂铸币。由于各省各自为政、钱法混乱,银币成重量不一,且以省名,互相**,流通不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