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明代银元正规全国上门收购
近代银锭基本上依行政区域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型制,从而构成了中国近代银锭独有的艺术性。尤其云南银两中的“牌坊银锭”,采用方槽铸坯,两侧趁热压扁,再打上钢印,印文为当地有信誉的字号名称或银匠姓名,银锭左右柱面打上同业公会、公估或官公估的鉴定印,以保证成色,是近代加盖文字最多的一种银锭。
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9年),天津造币总厂制造光绪元宝银元一套,币面计重为:库平七钱二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共三等币值,回复到了币面看似计重,实际当作一元、二角、一角流通。这是光绪年间清朝政府制造发行的的一套银元。在此期间,天津造币总厂制有币面标为光绪二十九年的户部光绪元宝试样币一套,面值一两、五钱、二钱、一钱、五分共五等币值。湖广总督张之洞此时力主张银元重一两,在湖北开制了光绪三十年湖北省造大清银币,重库平一两,背面为双龙戏珠图,此币有少量进入市场流通。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吉林机器开始铸行“吉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从光绪二十五年起,吉林银元的币文增加了甲子纪年,相继有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中心图案有万年青、太图等多种版别,光绪三十四年,又出现两种新版别,一种是满文“大清”,另一种正面有阿拉伯数字,一元是“11”,二角是“2”,一角是“1”。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于光绪三十一年建成,改名为“造币总厂”。同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为分厂。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
如云南的“牌坊银锭”,贵州的“锄头银”,锭面边突出如花边的“茶花银”,形如槟榔的1两“槟榔银”、“滴水银”,重量五六钱不等的各种散碎银子“火宰银”、“银片”等等。银锭的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外在的银锈,一是内在的成。古代银锭的成一般都在95%以上,尤其是宋元时期的银锭,为了检验银锭成,铭文上都记载着行人、库子、秤验银库、监铸官之类的职务。金代的银锭铸造对成、重量更有复验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