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清代五十两银锭银元常期收购
而且宋朝“钱法”很乱,有铜钱、铁钱还有铅锡钱同时流通,各州都有权自行铸钱,还存在私人铸钱的情况,钱的大小不一、成分不宜、价值多变,“立制”,混乱。川陕地区通行铁钱,十个换一个铜钱,江南和江北流通的钱还不一样。一贯实际有多少个钱也是不确定的,有800或850个为一贯的,也有480个为一贯,还要下诏以770个为一贯,并且各州“私用则各随其俗”,是笔糊涂账。根据《宋史食货志》提到“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和《宋史职官志》“每斗(米)折钱三十文”的记载,姑且以2000个铜钱折银一两计算,太平时期米价是1石600—300钱。1两基本上可以买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计算,1两银子相当于近924——1848元;(一说宋石为96斤,就相当于1两银子672——1344元)。
清代的银锭器形种类最繁多。各地区都有自己的代表器形。大体上有元宝形、圆形、长方形、砝码形、腰形、牌坊形等。又分为4种:一种是宝银,呈马蹄形,重50两;第二种是中锭,多为锤形,重约10两,又称小元宝;第三种是小锞或锞子,形为馒头状,重一二两,也叫小锭;第四种是不足一两的散碎银子,有滴珠、福珠等称谓。
由于“两元之争”一直没有结果,天津造币总厂于光绪三十二年试制了一套户部丙午中字大清银币,面值一两、五钱、二钱、一钱共四等;光绪三十三年又试制了一套丁未大清银币,面值一元、五角、二角、一角共四等。户部所制的这几套银元,制作都精美,有标准币之称,但都未正式发行。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有些省开始制造宣统元宝银元,宣统二年颁布《币制则例》,规定国币以圆为单位,主币重库平七钱二分,含纯银九成,辅币有银、镍、铜币,规定银辅币有五角、二角五分和一角共三等。造币总厂还根据《币制则例》规定,于宣统二年试制以圆为单位的大清银币一套。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又重新制模,试制大清银币,主币的蟠龙图案版别很多,计有长须龙、短须龙、大尾龙、反龙、曲须龙及签字版等版别。
20世纪初,一个银元可换128-140枚铜元;一个银元可买鸡蛋150个,或150根油条。1935年前,中国的货币制度采取银本位,白银包括银两和银元。1933年4月,国民党政府“废两改元”后一律使用银元。而帝国主义国家由于实行金本位,所以白银属一般商品。1933年上半年,世界银价一度从每盎司16.5便士上涨至20.5便士,此时中国一下子便出口白银3400万两。而那些帝国主义把中国的白银运到伦敦高价出售,每装运1000万银元,即可获暴利400万元。在1934年一年中,仅上海流出的白银至少有2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