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明代银元上门回收
两宋的币制仍以铜钱为主,宋代银铤除用于进贡、赏赐外,在缴 纳税賦以及政府开支如购买军马等事项中,都有用银铤支付的例子。宋代银铤的形状整体扁平,两头呈半圆形,中间束腰。与宋代几 乎同时期的金朝,其币制与宋代相同,白银通用,以五十两为一铤。
清代大量使用银锭,各个地区铸造的银锭形状都不一样:四川用半圆形银锭 云南用马鞍型银锭 江西用方形有翅银锭 东北用大翅银锭 广西用方形无翅小银锭元代以前,银锭上的文字都是阴文,是铸成后由工匠镌刻上去 的,明代初期还使用这个办法,以后就兼用阳文,逐渐成为惯做 法。阳文是在银锭铸成后用钢模打上去的,文字较过去手刻的精简而 规范,这是由于银锭的使用量逐渐增加,逐个镌刻费工费时,已经适用了。
平码标准有库平、盐平、沙平、 关平、公码平和钱平等。四川“捐输 二 年匠裕通厚”十两圆 锭,2003年拍卖底价: 1 800 ?2000元江西银锭主要通用镜面锭、圆碗锭、砝码锭和马蹄锭等几种,器形有方形、圆形、元宝形、法码形等数种,其中在清道光年间已经出现的方锭是江西的银锭种类,铸造地分散在全省各个州府。同治时期至光绪三十年 (1904年),方锭的铸造地点相对集中在万安、万年、万载三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立江西官钱,稍后又设立官银号,代各县铸造银锭。次年官钱并入官银号,改为官银钱总号,这时 铸造的方徒都錾有“江西官银号” 字样。
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将铸币权统一于,规定以圆(元)为单位,每元重七钱二分,定名为“大清银币”,由湖北、南京两个造币厂铸造,预定于十月发行。辛亥爆发后,已铸成的银币均充作军饷,故终清一代,只有各省自铸的银元,而无成、重量都符合标准的全国统一铸造的银币。辛亥后,北洋政府铸造的镌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和国民政府铸造的镌有孙中山头像的银元,是自铸银元中流通广的两种。进入民国后,仍维持着银两、银元并行的货币制度,直到1933年实行废两改元,银元才成为单一的主币。1935年实行纸币,不准行使银元,并用“法币”收兑银元(见币制)。以后银元虽间或有在市场上出现,或被个人窖藏,但银元作为主币的时代已宣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