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二两银元上门回收
早些年,银锭收藏是"冷门",古代货币的收藏人士大多重视钱币,而忽视银锭,而近年来更多的人把眼光放在了银锭上。我国白银的发现和使用都在黄金之后,因为银矿不纯,经常与 铜.铅等矿物化合。天然银矿很少,而对银锭冶炼技术的掌握又晚于 黄金。中国的银质货币自唐代起,白银在支付上逐渐取得重要,需 求量增加,出现了具有一定铸造形式和重量的银铤货币。由于银铤是 称量货币,使用时惯.按秤见实重,鉴定成后再行折算,因此即 使改朝,仍可以继续使用。
银锭重量一般分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五两和一两等数种,多见的是五十两的银锭。银锭的铸造重量在清代前无统一标准,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衡制,古代银锭的重量,与当时的度量衡制是吻合的,但银两代表的重量却不同,如唐代一两为42克,宋代为39克,元代为36,6,明代为37克。清代一般在34到38克之间,清代和民国银锭在重量上基本统一为五两,十两和五十两3种,五两以下为散银。
镜面锭,一般重六两,呈半球状,上平下圆,因锭面平滑如镜而得名,是江西布政使司衙门铸造的小型官锭,因而有库镜、官镜、厘镜之称。圆碗锭,形状类似四川圆锭,重十两,也是由江西布政使司衙门铸造的官锭。南昌、九江、抚州等府还流通十两砝码锭,是由公估批定的官锭。此外,江西还有常关锭和海关锭。平码标准有南昌库平、吉安钱平等。江西“新城县道光二拾年月 伍十两匠成裕”方锭,2007年 拍卖底价:18 000 ~ 22000元
正面 刻汉满文“光绪元宝”字样,并“广东省造”及记值文字,背面 均为蟠龙图案,环以英文币铭。新版光绪元宝七钱二分银币后经清廷下令作为法币,终成晚清中国自铸银圆典型规范,“市面行用,商民称便”。此后各省群起效尤,竞相设厂鼓铸,大利所在,不待清廷下令推广,即已迅速在全国展开。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已有天津、广东、湖北、北洋、江南、新疆、安徽、湖南、奉天、吉林、黑龙江、福建、云南、**等十余个省区设厂铸币。由于各省各自为政、钱法混乱,银币成重量不一,且以省名,互相**,流通不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