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县宋代银锭正规全国上门收购
民国湖南“黑铅炼厂 民国十五年” 五十两银锭所以,一般而言,古代银锭的成都是符合官方要求的,成有的甚至达到了99%以上。由于成高,当它时,具有一种的亮丽的光泽,浑身带有“珠光宝气”。相反,伪品的成往往达不到95%,一般含银量都在90%以下,泽较暗。古代银锭一般分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五两和一两等数种,多见的是五十两重的银锭。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衡制,同样是重五十两的银锭,重量上也有差异,比如:唐代的一两合42克,宋代的一两合39克,元代的一两合36.6克。所以,古代五十两重约合今天的1809克到2100克之间,给人的感觉是沉甸甸的。
元代的白银除了统一称“锭”外,正式称作“元宝”也是从元朝开始的。《元史》记载,至元三年(1266),杨湜任诸路交钞都提举时,为了防止白银出入平准库时被偷漏,就将各种大小的银锭都统一铸成五十两重,并且在背面加铸“元宝”两字,表示“元朝之宝”的意思。从这以后“元宝”就成为银锭的通称。
正面 刻汉满文“光绪元宝”字样,并“广东省造”及记值文字,背面 均为蟠龙图案,环以英文币铭。新版光绪元宝七钱二分银币后经清廷下令作为法币,终成晚清中国自铸银圆典型规范,“市面行用,商民称便”。此后各省群起效尤,竞相设厂鼓铸,大利所在,不待清廷下令推广,即已迅速在全国展开。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已有天津、广东、湖北、北洋、江南、新疆、安徽、湖南、奉天、吉林、黑龙江、福建、云南、**等十余个省区设厂铸币。由于各省各自为政、钱法混乱,银币成重量不一,且以省名,互相**,流通不畅。
中国历史上,自金银被人类发现并使用以来,一直被视为财富来源,贮存和统通。早期银块,是否像早期青铜块一样作为货币来流通和使用,还有待进一步的出土资料作。春秋战国时期的银空首布,可以称为我国早的钱质货币。以后各朝、各代均铸有不同殂制,不同名称和不同用途的银币。但其主要用于大额支付及赏赐及陪葬和供奉用。真正民间使用并作为主币的时期并不长。除晚清及民国时期银币和银锭时可遇见外,其它银质货币很难一见,除了本身铸造数量少之外,由于中国妇女长期以来喜爱银首饰,因而大量销熔,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