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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文内容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关赋、税、解、贡方面的银锭属官锭类,不管这些银锭是否官炉所铸都是官锭;另一类铭文为银楼、炉户、公司、银行吉语等银锭,属商银类;第三类是以个人的名义,铸的银锭为私银类。清代湖南“湘省 光绪二十八年 冬月 裕顺长”五十两银锭,铸造特点明显,存世量少各个历史时期银锭铭文的格式特征吗,比如,唐代的银锭中,没有出现过检验成的“行人”之类的职位;宋代银锭有錾刻和戳记两种;明代的银锭铭文较少发现戳记的,一般都有錾刻,文字排列间隔不规范,尽管有序,但依然感觉杂乱。
银锭重量一般分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五两和一两等数种,多见的是五十两的银锭。银锭的铸造重量在清代前无统一标准,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衡制,古代银锭的重量,与当时的度量衡制是吻合的,但银两代表的重量却不同,如唐代一两为42克,宋代为39克,元代为36,6,明代为37克。清代一般在34到38克之间,清代和民国银锭在重量上基本统一为五两,十两和五十两3种,五两以下为散银。
在古代,人类就对银有了认识。银和黄金一样,是一种应用历史悠久的贵金属,至今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由于银独有的优良特性,人们曾赋予它货币和装饰双重价值,英镑和我国解放前用的银元,就是以银为主的银、铜合金。在我国清代,1两银子约相当于今天的400-500元(长美注)。而银比金活泼,虽然它在地壳中的丰度大约是黄金的15倍,但它很少以单质状态存在,因而它的发现要比金晚。在古代,人们就已经知道开采银矿,由于当时人们取得的银的量很小,使得它的价值比金还贵。公元前1780至 1580年间,埃及王朝的法典规定,银的价值为金的2倍,甚至到了17世纪,日本金、银的价值还是相等的。银早用来做装饰品和餐具,后来才作为货币。
如云南的“牌坊银锭”,贵州的“锄头银”,锭面边突出如花边的“茶花银”,形如槟榔的1两“槟榔银”、“滴水银”,重量五六钱不等的各种散碎银子“火宰银”、“银片”等等。银锭的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外在的银锈,一是内在的成。古代银锭的成一般都在95%以上,尤其是宋元时期的银锭,为了检验银锭成,铭文上都记载着行人、库子、秤验银库、监铸官之类的职务。金代的银锭铸造对成、重量更有复验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