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元代银元常期收购
明代银锭比起宋元时期来,显得短粗,所以,看上去相当厚。束腰处的弧度缩小,两端双翅上翘,弧线增长。明代的圆形银锭发现很少,形制与清代民国的几乎没有什么两样。清代民国时期的银锭,不同地区使用不同的形制。所以,银锭的形制特征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
史载明朝万历年间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一般质量的大米二石,当时的一石约为94.4公斤,一两银子就可以买188.8公斤大米,就是377.6斤。现在中国一般家庭吃的大米在一斤1.5元至2元之间,以中间价1.75元计算,可以算出明朝一两银子=660.8元。综上所述,基本上能够得出的结论是:清朝中晚期一两银子价值150—220元左右;明朝中期价值600—800元;北宋朝中期600元—1300元(或1000—1800元);盛唐时期2000—4000元。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宋朝以前白银总量太少,价值过高,还没有成为流通货币,只存在于朝廷赏赐与会计结算当中。银两成为流通货币只是明清两代对外贸易活跃,外国白银大量涌入以后的事。中国用银作货币的历史由来已久,清代是中国银锭铸造和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地域不同,铸造工艺流程不同,各地银锭的器型各异、形式多样、名称繁多,现介绍一枚江西五十两方形银锭,与同好共赏。
正面 刻汉满文“光绪元宝”字样,并“广东省造”及记值文字,背面 均为蟠龙图案,环以英文币铭。新版光绪元宝七钱二分银币后经清廷下令作为法币,终成晚清中国自铸银圆典型规范,“市面行用,商民称便”。此后各省群起效尤,竞相设厂鼓铸,大利所在,不待清廷下令推广,即已迅速在全国展开。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已有天津、广东、湖北、北洋、江南、新疆、安徽、湖南、奉天、吉林、黑龙江、福建、云南、**等十余个省区设厂铸币。由于各省各自为政、钱法混乱,银币成重量不一,且以省名,互相**,流通不畅。
白银,即银,因其白,故称白银,与黄金相对。多用其作货币及装饰品。古代做通货时称白银。银,闪耀着月亮般的光辉,银的论文原意,也就是”明亮”的意思。我国也常用银字来形容白而有光泽的东西,如银河、银杏、银鱼、银耳、银幕等。我国古代常把银与金铜并列,称为”唯金三品”。《禹贡》一书便记载着”唯金三品”,可见我国早在公元前二十三世纪,即距今四千多年前便发现了银。在大自然中,银常以纯银的形式存在,人们便曾找到一块重达13.5吨的纯银!另外,也有以氯化物与硫化物的形式存在,常同铅、铜、锑、砷等矿石共生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