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元代银锭上门回收
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9年),天津造币总厂制造光绪元宝银元一套,币面计重为:库平七钱二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共三等币值,回复到了币面看似计重,实际当作一元、二角、一角流通。这是光绪年间清朝政府制造发行的的一套银元。在此期间,天津造币总厂制有币面标为光绪二十九年的户部光绪元宝试样币一套,面值一两、五钱、二钱、一钱、五分共五等币值。湖广总督张之洞此时力主张银元重一两,在湖北开制了光绪三十年湖北省造大清银币,重库平一两,背面为双龙戏珠图,此币有少量进入市场流通。
银锭重量一般分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五两和一两等数种,多见的是五十两的银锭。银锭的铸造重量在清代前无统一标准,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衡制,古代银锭的重量,与当时的度量衡制是吻合的,但银两代表的重量却不同,如唐代一两为42克,宋代为39克,元代为36,6,明代为37克。清代一般在34到38克之间,清代和民国银锭在重量上基本统一为五两,十两和五十两3种,五两以下为散银。
形制:银锭的形制由银锭的器形,银锭上的铭文和名称组成,大致可分为元宝形,方形,圆形,腰形,牌坊形几种。因为人们常见的是船形的一种,所以惯上将银铤,银饼,银锭统称为元宝。我国历代的银锭铸造发行都没有统一的规定,许可自由铸造,只要适应当时的流通环境和民俗惯,在质量的前提下,对银锭的造型没有规定。大体上,汉代的器形为饼状;唐代的为长方形条状;宋代的以铤为主;与唐银相比形制变宽,变厚,正面四角微翘,呈砝码状,两头两个圆弧成束腰形;元代银锭多无铭文,边缘翘起,中间内凹;明代银锭长度变短,厚度增加,两端的弧形消失,周缘增高,是两端更加突出,形成一个双翅;清代到民国银锭器形繁杂,大体可分为元宝形,圆形,长方形,正方形,砝码形,牌坊形等几大类。各朝代中,以清代的银锭器形种类多,各地区都有自己的代表器形,主要有四中; 元宝,一种马蹄形的银锭,又称马蹄银,宝银。每锭重五十两,多用于大额支付。每两抵用制钱一千文,每锭抵用制钱五十千文。银锭。多铸成铤形或马蹄形,又称小元宝,一般重十两,也有铸成银方鏪的。银锞子。形制各种各样,一般为馒头形和花瓣形为多,上釿有,福,禄,喜,寿,等字。一般重一两至五两。散银。一两以下的零散银块,小粒银块,又称珠银,都是一两以下的银屑,专做补助银锭之用。
面对全国竞铸银元热潮,清廷力图将铸币权收归,独占铸币暴利,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下令除广东、湖北两处,其余造币厂裁撤,遭到地方势力强烈反对。同年,在北京筹办“京”(即造币厂),拟铸“庚子京制造光绪元宝银币”,次年就毁于八国联军入侵。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建天津户部造币总厂,欲铸大清金币、大清银币、大清铜币通行天下,以求统一货币铸行权,未果。后曾酌留江南、北洋、湖北、广东四处分厂,并令各省造币厂停止扩充,统一更名为某省户部造币分厂,所用币模均由总厂提供,亦不能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