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宋代银锭银元常期收购
银锭的形制由银锭的器形,银锭上的铭文和专用名称组成,大致可分为元宝形,方形,圆形,腰形,牌坊形几种。因为人们常见的是船形的一种,所以习惯上将银铤,银饼,银锭统称为元宝。我国历代的银锭铸造发行都没有统一的规定,许可自由铸造,只要适应当时的流通环境和民俗习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银锭的造型没有规定。
20世纪初,一个银元可换128-140枚铜元;一个银元可买鸡蛋150个,或150根油条。1935年前,中国的货币制度采取银本位,白银包括银两和银元。1933年4月,国民党政府“废两改元”后一律使用银元。而帝国主义国家由于实行金本位,所以白银属一般商品。1933年上半年,世界银价一度从每盎司16.5便士上涨至20.5便士,此时中国一下子便出口白银3400万两。而那些帝国主义把中国的白银运到伦敦高价出售,每装运1000万银元,即可获暴利400万元。在1934年一年中,仅上海流出的白银至少有2亿多元。
两宋的币制仍以铜钱为主,宋代银铤除用于进贡、赏赐外,在缴 纳税賦以及政府开支如购买军马等事项中,都有用银铤支付的例子。宋代银铤的形状整体扁平,两头呈半圆形,中间束腰。与宋代几 乎同时期的金朝,其币制与宋代相同,白银通用,以五十两为一铤。《金史食货志~钱币》中记载:(承安二年十二月)遂改铸银名“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五等,每两折钱二贯,公私同见钱用。这是中国历史上早的白银计值货币的文献记载。1981年黑龙江 省中国人民银行发现4枚“承安宝货”银铤,面值都是一两的。自元代起,中国较多的用白银作为价值尺度,并逐渐发展到以白 银为流通手段。元代开始称之为“元宝”,其形制和宋、金时期基本 相同。明代白银以银锭为主|大的银锭重五百两,是明万历四十五 年,铸造的镇库银锭,现藏日本造币。
1935年11月3日,国民党政府公布“币制”的命令,决定由、中国、交通(1936年又加入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纸币为“法币”,禁止白银流通,白银收归国有。当时国民党政府一下子夺取了3亿多银元。并把法币定为一元合英镑一先令二便士半,但照当时市场的银价折算,每一元法币是一先令十便士半,这中间实际价值相差8便士。一元法币的实值已被压低了6角5分。法币的实施,从发行指数和物价指数看,通货膨胀实际上已经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