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明代银元常期收购
面对全国竞铸银元热潮,清廷力图将铸币权收归,独占铸币暴利,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下令除广东、湖北两处,其余造币厂裁撤,遭到地方势力强烈反对。同年,在北京筹办“京”(即造币厂),拟铸“庚子京制造光绪元宝银币”,次年就毁于八国联军入侵。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建天津户部造币总厂,欲铸大清金币、大清银币、大清铜币通行天下,以求统一货币铸行权,未果。后曾酌留江南、北洋、湖北、广东四处分厂,并令各省造币厂停止扩充,统一更名为某省户部造币分厂,所用币模均由总厂提供,亦不能如愿。
元代的白银除了统一称“锭”外,正式称作“元宝”也是从元朝开始的。《元史》记载,至元三年(1266),杨湜任诸路交钞都提举时,为了防止白银出入平准库时被偷漏,就将各种大小的银锭都统一铸成五十两重,并且在背面加铸“元宝”两字,表示“元朝之宝”的意思。从这以后“元宝”就成为银锭的通称。
20世纪初,一个银元可换128-140枚铜元;一个银元可买鸡蛋150个,或150根油条。1935年前,中国的货币制度采取银本位,白银包括银两和银元。1933年4月,国民党政府“废两改元”后一律使用银元。而帝国主义国家由于实行金本位,所以白银属一般商品。1933年上半年,世界银价一度从每盎司16.5便士上涨至20.5便士,此时中国一下子便出口白银3400万两。而那些帝国主义把中国的白银运到伦敦高价出售,每装运1000万银元,即可获暴利400万元。在1934年一年中,仅上海流出的白银至少有2亿多元。
1935年11月3日,国民党政府公布“币制”的命令,决定由、中国、交通(1936年又加入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纸币为“法币”,禁止白银流通,白银收归国有。当时国民党政府一下子夺取了3亿多银元。并把法币定为一元合英镑一先令二便士半,但照当时市场的银价折算,每一元法币是一先令十便士半,这中间实际价值相差8便士。一元法币的实值已被压低了6角5分。法币的实施,从发行指数和物价指数看,通货膨胀实际上已经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