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三两银元上门回收
两宋的币制仍以铜钱为主,宋代银铤除用于进贡、赏赐外,在缴 纳税賦以及政府开支如购买军马等事项中,都有用银铤支付的例子。宋代银铤的形状整体扁平,两头呈半圆形,中间束腰。与宋代几 乎同时期的金朝,其币制与宋代相同,白银通用,以五十两为一铤。
镜面锭,一般重六两,呈半球状,上平下圆,因锭面平滑如镜而得名,是江西布政使司衙门铸造的小型官锭,因而有库镜、官镜、厘镜之称。圆碗锭,形状类似四川圆锭,重十两,也是由江西布政使司衙门铸造的官锭。南昌、九江、抚州等府还流通十两砝码锭,是由公估批定的官锭。此外,江西还有常关锭和海关锭。平码标准有南昌库平、吉安钱平等。江西“新城县道光二拾年月 伍十两匠成裕”方锭,2007年 拍卖底价:18 000 ~ 22000元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吉林机器开始铸行“吉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从光绪二十五年起,吉林银元的币文增加了甲子纪年,相继有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中心图案有万年青、太图等多种版别,光绪三十四年,又出现两种新版别,一种是满文“大清”,另一种正面有阿拉伯数字,一元是“11”,二角是“2”,一角是“1”。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于光绪三十一年建成,改名为“造币总厂”。同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为分厂。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
中国银质货币,除了由国家发行之外,还有许多是由地方甚至银铺、钱庄、自主铸造发行,依据本身贵重金属及重量来维护信用,这也是中国银质货币的一大特征。如中国银锭已记录了有近二千种,大部分是地方发行的。相对而言,银质机制币,则主要由国家控制发行。除了贵金属的价值外,还依告本岙标记的面值来充分当货币来作价,这便是银本位。尽管银质货币的信用很高,商民乐用,但终因其金属贵重,来源有限,不能大量铸造,以及苯重等原因,终末能长期居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