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唐代银锭现金收购
而且宋朝“钱法”很乱,有铜钱、铁钱还有铅锡钱同时流通,各州都有权自行铸钱,还存在私人铸钱的情况,钱的大小不一、成分不宜、价值多变,“立制”,混乱。川陕地区通行铁钱,十个换一个铜钱,江南和江北流通的钱还不一样。一贯实际有多少个钱也是不确定的,有800或850个为一贯的,也有480个为一贯,还要下诏以770个为一贯,并且各州“私用则各随其俗”,是笔糊涂账。根据《宋史食货志》提到“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和《宋史职官志》“每斗(米)折钱三十文”的记载,姑且以2000个铜钱折银一两计算,太平时期米价是1石600—300钱。1两基本上可以买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计算,1两银子相当于近924——1848元;(一说宋石为96斤,就相当于1两银子672——1344元)。
元代的白银除了统一称“锭”外,正式称作“元宝”也是从元朝开始的。《元史》记载,至元三年(1266),杨湜任诸路交钞都提举时,为了防止白银出入平准库时被偷漏,就将各种大小的银锭都统一铸成五十两重,并且在背面加铸“元宝”两字,表示“元朝之宝”的意思。从这以后“元宝”就成为银锭的通称。
古代银锭多为饼和铤形,近代银锭可分为四种:大锭:俗称“元宝”,多马蹄形、方形、龟形,重50两,上多铸造有年号、地名、铺号、炉号、银匠等。中锭:多为圆锭、椭圆腰锭,重约10两;上面有公十足、十足及铺号、银匠姓名。小锭:也叫“锞子”,形似馒头、葫芦状,重1~5两,上有县名及银匠名。散碎银子:有滴珠、福珠等名称,重量在一两以下。近代银锭则依行政区域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型制,从而构成了中国近代银锭独有的艺术性。
面对全国竞铸银元热潮,清廷力图将铸币权收归,独占铸币暴利,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下令除广东、湖北两处,其余造币厂裁撤,遭到地方势力强烈反对。同年,在北京筹办“京”(即造币厂),拟铸“庚子京制造光绪元宝银币”,次年就毁于八国联军入侵。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建天津户部造币总厂,欲铸大清金币、大清银币、大清铜币通行天下,以求统一货币铸行权,未果。后曾酌留江南、北洋、湖北、广东四处分厂,并令各省造币厂停止扩充,统一更名为某省户部造币分厂,所用币模均由总厂提供,亦不能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