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五两银锭银元现金收购
两宋的币制仍以铜钱为主,宋代银铤除用于进贡、赏赐外,在缴 纳税賦以及政府开支如购买军马等事项中,都有用银铤支付的例子。宋代银铤的形状整体扁平,两头呈半圆形,中间束腰。与宋代几 乎同时期的金朝,其币制与宋代相同,白银通用,以五十两为一铤。
所以,一般而言,古代银锭的成都是符合官方要求的,成有的甚至达到了99%以上。由于成高,当它时,具有一种的亮丽的光泽,浑身带有"珠光宝气"。相反,伪品的成往往达不到95%,一般含银量都在90%以下,泽较暗。古代银锭的重量,与当时的度量衡制是相吻合的。古代银锭一般分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五两和一两等数种,多见的是五十两重的银锭。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衡制,所以,同样是重五十两的银锭,重量上也有差异,因为唐代的一两合42克,宋代的一两合39克,金代的一两合39.8克,元代的一两合36.6克,明代一两合37克左右。所以,古代五十两重约合今天的1809克到2100克之间,给人的感觉是沉甸甸的。
面对全国竞铸银元热潮,清廷力图将铸币权收归,独占铸币暴利,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下令除广东、湖北两处,其余造币厂裁撤,遭到地方势力强烈反对。同年,在北京筹办“京”(即造币厂),拟铸“庚子京制造光绪元宝银币”,次年就毁于八国联军入侵。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建天津户部造币总厂,欲铸大清金币、大清银币、大清铜币通行天下,以求统一货币铸行权,未果。后曾酌留江南、北洋、湖北、广东四处分厂,并令各省造币厂停止扩充,统一更名为某省户部造币分厂,所用币模均由总厂提供,亦不能如愿。
正面 刻汉满文“光绪元宝”字样,并“广东省造”及记值文字,背面 均为蟠龙图案,环以英文币铭。新版光绪元宝七钱二分银币后经清廷下令作为法币,终成晚清中国自铸银圆典型规范,“市面行用,商民称便”。此后各省群起效尤,竞相设厂鼓铸,大利所在,不待清廷下令推广,即已迅速在全国展开。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已有天津、广东、湖北、北洋、江南、新疆、安徽、湖南、奉天、吉林、黑龙江、福建、云南、**等十余个省区设厂铸币。由于各省各自为政、钱法混乱,银币成重量不一,且以省名,互相**,流通不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