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清代五十两银锭上门现金回收各类银元
1935年11月3日,国民党政府公布“币制”的命令,决定由、中国、交通(1936年又加入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纸币为“法币”,禁止白银流通,白银收归国有。当时国民党政府一下子夺取了3亿多银元。并把法币定为一元合英镑一先令二便士半,但照当时市场的银价折算,每一元法币是一先令十便士半,这中间实际价值相差8便士。一元法币的实值已被压低了6角5分。法币的实施,从发行指数和物价指数看,通货膨胀实际上已经开始了
银锭重量一般分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五两和一两等数种,多见的是五十两的银锭。银锭的铸造重量在清代前无统一标准,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衡制,古代银锭的重量,与当时的度量衡制是吻合的,但银两代表的重量却不同,如唐代一两为42克,宋代为39克,元代为36,6,明代为37克。清代一般在34到38克之间,清代和民国银锭在重量上基本统一为五两,十两和五十两3种,五两以下为散银。
铭文内容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关赋、税、解、贡方面的银锭属官锭类,不管这些银锭是否官炉所铸都是官锭;另一类铭文为银楼、炉户、公司、银行吉语等银锭,属商银类;第三类是以个人的名义,铸的银锭为私银类。清代湖南“湘省 光绪二十八年 冬月 裕顺长”五十两银锭,铸造特点明显,存世量少各个历史时期银锭铭文的格式特征吗,比如,唐代的银锭中,没有出现过检验成的“行人”之类的职位;宋代银锭有錾刻和戳记两种;明代的银锭铭文较少发现戳记的,一般都有錾刻,文字排列间隔不规范,尽管有序,但依然感觉杂乱。
镜面锭,一般重六两,呈半球状,上平下圆,因锭面平滑如镜而得名,是江西布政使司衙门铸造的小型官锭,因而有库镜、官镜、厘镜之称。圆碗锭,形状类似四川圆锭,重十两,也是由江西布政使司衙门铸造的官锭。南昌、九江、抚州等府还流通十两砝码锭,是由公估批定的官锭。此外,江西还有常关锭和海关锭。平码标准有南昌库平、吉安钱平等。江西“新城县道光二拾年月 伍十两匠成裕”方锭,2007年 拍卖底价:18 000 ~ 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