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清代五十两银元上门现金回收各类银元
银锭的形制由银锭的器形,银锭上的铭文和专用名称组成,大致可分为元宝形,方形,圆形,腰形,牌坊形几种。因为人们常见的是船形的一种,所以习惯上将银铤,银饼,银锭统称为元宝。我国历代的银锭铸造发行都没有统一的规定,许可自由铸造,只要适应当时的流通环境和民俗习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银锭的造型没有规定。
银锭铸成后,由公估鉴定并用墨笔批明重量和成。明清银锭的成一般在95-98之间,外表具有银的光泽和温润。因浇铸时范中残留有气体的原因,银锭底部都有不规则的气体空洞,俗称蜂窝。蜂窝是鉴定真伪和成的重要参考条件。蜂窝较深、洞圆润光亮、神气足、有彩光泽者,成必好。如果蜂窝中灰黑一片,银锭则很有可能是低或赝品。银表面容易氧化,所以常有一层黑和灰白的氧化银。银锭是古代基础货币之一,我国历史上银两的货币功能始于汉代之前,隋唐以前称为"银饼",宋金时期称为"银锭",元代称为"元宝",明清两代白银作为主要货币流通,铸造甚多。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吉林机器开始铸行“吉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从光绪二十五年起,吉林银元的币文增加了甲子纪年,相继有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中心图案有万年青、太图等多种版别,光绪三十四年,又出现两种新版别,一种是满文“大清”,另一种正面有阿拉伯数字,一元是“11”,二角是“2”,一角是“1”。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于光绪三十一年建成,改名为“造币总厂”。同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为分厂。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
成,银两是一种称量货币,使用时不仅需要称重量,还需要辨成。在重量等同的情况下,成高的货币价值明显高于成低的,在成相同的情况下,重量轻的货币价值要低于重量高的,在成,重量都不同的情况下,就存在着复杂的平兑关系。这种平兑关系,无论在当地还是异地,都存在着不同的平码标准和折算方法。白银的成一般分纯银100%,足银99%,纹银93,5374%,标准银90%四种。明清银锭的成一般在95%至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