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十两银锭银元正规全国上门收购
近代银锭基本上依行政区域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型制,从而构成了中国近代银锭独有的艺术性。尤其云南银两中的“牌坊银锭”,采用方槽铸坯,两侧趁热压扁,再打上钢印,印文为当地有信誉的字号名称或银匠姓名,银锭左右柱面打上同业公会、公估或官公估的鉴定印,以保证成色,是近代加盖文字最多的一种银锭。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吉林机器开始铸行“吉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从光绪二十五年起,吉林银元的币文增加了甲子纪年,相继有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中心图案有万年青、太图等多种版别,光绪三十四年,又出现两种新版别,一种是满文“大清”,另一种正面有阿拉伯数字,一元是“11”,二角是“2”,一角是“1”。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于光绪三十一年建成,改名为“造币总厂”。同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为分厂。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
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将铸币权统一于,规定以圆(元)为单位,每元重七钱二分,定名为“大清银币”,由湖北、南京两个造币厂铸造,预定于十月发行。辛亥爆发后,已铸成的银币均充作军饷,故终清一代,只有各省自铸的银元,而无成、重量都符合标准的全国统一铸造的银币。辛亥后,北洋政府铸造的镌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和国民政府铸造的镌有孙中山头像的银元,是自铸银元中流通广的两种。进入民国后,仍维持着银两、银元并行的货币制度,直到1933年实行废两改元,银元才成为单一的主币。1935年实行纸币,不准行使银元,并用“法币”收兑银元(见币制)。以后银元虽间或有在市场上出现,或被个人窖藏,但银元作为主币的时代已宣告终结。
自古以来,白银就一直与黄金一起,被作为财富的。银的化学符号是Ag,来自拉丁文Argertum,是”浅、明亮“的意思。因为银的颜是白,所以被称为“白银”。白银不着良好的电热传导特性,还具有较高的感光性和发光特性,被应用于工业、摄影、首饰、货币制造等方面。与黄金相比,白银因供应充足且价值较低,故更多且更早地应用于造币,进入流通领域,很多国家均建立银本位制,把银币作为主流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