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二两银锭上门回收
面对全国竞铸银元热潮,清廷力图将铸币权收归,独占铸币暴利,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下令除广东、湖北两处,其余造币厂裁撤,遭到地方势力强烈反对。同年,在北京筹办“京”(即造币厂),拟铸“庚子京制造光绪元宝银币”,次年就毁于八国联军入侵。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建天津户部造币总厂,欲铸大清金币、大清银币、大清铜币通行天下,以求统一货币铸行权,未果。后曾酌留江南、北洋、湖北、广东四处分厂,并令各省造币厂停止扩充,统一更名为某省户部造币分厂,所用币模均由总厂提供,亦不能如愿。
元代的白银除了统一称“锭”外,正式称作“元宝”也是从元朝开始的。《元史》记载,至元三年(1266),杨湜任诸路交钞都提举时,为了防止白银出入平准库时被偷漏,就将各种大小的银锭都统一铸成五十两重,并且在背面加铸“元宝”两字,表示“元朝之宝”的意思。从这以后“元宝”就成为银锭的通称。
就形制而言,银锭可分为几种:船形、条形、饼形,不同时代的银锭,有着不同的形制特征,比如说,同样是五十两的银锭,唐代的船形银锭就要比宋元明清以及民国的银锭长。宋元时期的银锭两端呈弧形,并且,虽然周边也起棱,但不上翘,锭面微凹,且有由外及里的丝纹,一般锭面要比底面底面大些,束腰较宽。明代银锭比起宋元时期来,显得短粗,所以,看上去相当厚。束腰处的弧度缩小,两端双翅上翘,弧线增长。明代的圆形银锭发现很少,形制与清代民国的几乎没有什么两样。清代民国时期的银锭,不同地区使用不同的形制。所以,银锭的形制特征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
正面 刻汉满文“光绪元宝”字样,并“广东省造”及记值文字,背面 均为蟠龙图案,环以英文币铭。新版光绪元宝七钱二分银币后经清廷下令作为法币,终成晚清中国自铸银圆典型规范,“市面行用,商民称便”。此后各省群起效尤,竞相设厂鼓铸,大利所在,不待清廷下令推广,即已迅速在全国展开。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已有天津、广东、湖北、北洋、江南、新疆、安徽、湖南、奉天、吉林、黑龙江、福建、云南、**等十余个省区设厂铸币。由于各省各自为政、钱法混乱,银币成重量不一,且以省名,互相**,流通不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