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两银锭银元正规全国上门收购
慈禧死后,朝廷于宣统元年(1909年)成立币值调查,决定正式采用银本位,以“元”为货币单位,并成立直辖的铸币。翌年,铸币向各地下发钢模,令按照新制订的《国币则例》统一铸造“宣统三年大清银币”。此令一出,各地造币又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铸造银币的运动,其发行数量之多,流通地区之广,几与铜钱媲美。但是同年辛亥爆发,清代铸造银元的历史刚刚揭开页,就匆匆地结束了。银元-鉴定真假
元代的白银除了统一称“锭”外,正式称作“元宝”也是从元朝开始的。《元史》记载,至元三年(1266),杨湜任诸路交钞都提举时,为了防止白银出入平准库时被偷漏,就将各种大小的银锭都统一铸成五十两重,并且在背面加铸“元宝”两字,表示“元朝之宝”的意思。从这以后“元宝”就成为银锭的通称。
成,银两是一种称量货币,使用时不仅需要称重量,还需要辨成。在重量等同的情况下,成高的货币价值明显高于成低的,在成相同的情况下,重量轻的货币价值要低于重量高的,在成,重量都不同的情况下,就存在着复杂的平兑关系。这种平兑关系,无论在当地还是异地,都存在着不同的平码标准和折算方法。白银的成一般分纯银100%,足银99%,纹银93,5374%,标准银90%四种。明清银锭的成一般在95%至98%。
正面 刻汉满文“光绪元宝”字样,并“广东省造”及记值文字,背面 均为蟠龙图案,环以英文币铭。新版光绪元宝七钱二分银币后经清廷下令作为法币,终成晚清中国自铸银圆典型规范,“市面行用,商民称便”。此后各省群起效尤,竞相设厂鼓铸,大利所在,不待清廷下令推广,即已迅速在全国展开。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已有天津、广东、湖北、北洋、江南、新疆、安徽、湖南、奉天、吉林、黑龙江、福建、云南、**等十余个省区设厂铸币。由于各省各自为政、钱法混乱,银币成重量不一,且以省名,互相**,流通不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