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元代银锭银元上门现金回收各类银元
两宋的币制仍以铜钱为主,宋代银铤除用于进贡、赏赐外,在缴 纳税賦以及政府开支如购买军马等事项中,都有用银铤支付的例子。宋代银铤的形状整体扁平,两头呈半圆形,中间束腰。与宋代几 乎同时期的金朝,其币制与宋代相同,白银通用,以五十两为一铤。
1935年11月3日,国民党政府公布“币制”的命令,决定由、中国、交通(1936年又加入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纸币为“法币”,禁止白银流通,白银收归国有。当时国民党政府一下子夺取了3亿多银元。并把法币定为一元合英镑一先令二便士半,但照当时市场的银价折算,每一元法币是一先令十便士半,这中间实际价值相差8便士。一元法币的实值已被压低了6角5分。法币的实施,从发行指数和物价指数看,通货膨胀实际上已经开始了
重量。银锭重量一般分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五两和一两等数种,多见的是五十两的银锭。银锭的铸造重量在清代前无统一标准,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衡制,古代银锭的重量,与当时的度量衡制是吻合的,但银两代表的重量却不同,如唐代一两为42克,宋代为39克,元代为36,6,明代为37克。清代一般在34到38克之间,清代和民国银锭在重量上基本统一为五两,十两和五十两3种,五两以下为散银。铭文。银锭铭文是指铸造银锭时刻铸在银锭上的文字,其内容历代不尽相同,大体包括银锭的铸造时间,地点,用途,成,官员或工匠姓名等。有些库银上携有稅目,解交地,解交时间等内容,刻铭文有些当时是为了质量,用签字画押的方法,表示对经手的银锭负责,刻铭文有分为阳文和阴文,阴文铭文是在银锭铸造好后才用錾子刻上去,字呈凹形,字体上看很不规则,阳文字体工整美观,内容精炼简洁,字与整体银锭的皮壳,包浆等为一体。铭文对银锭价值影响比较大,官铸的银元宝一般上面有县名,银匠的姓名,而私铸的银元宝一般只有一个戳,既商号或银号。通常情况下,官铸的要比民铸的价值高。
因此,对明及明以前的银锭,看看锭面是否微凹和有无丝纹,就可以知道它的成。清代湖南“光绪三十年 玖月 巴陵县 新盛”五十两龟宝,“巴陵县”地名锭尤为少见。除了看有无丝纹和微凹,银锭底面的气孔或蜂窝也是鉴别手法。由于各种银锭成型时氧的释放,浇铸银水时,气体会在银锭侧面或底部产生了气孔。气孔较深,孔内圆润光亮、有神,说明成高;反之,则成较低。铸造过程中自然生成的气孔,一般都是口小洞大,深浅不一。伪造的银锭的气孔,口大洞小,深浅均匀,一般较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