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二两银元上门回收
铭文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关赋、税、解、贡方面的银锭属官锭类,不管这些银锭是否官炉所铸(当时官银有委托银楼、银炉铸造的情况)都是官锭。另一类铭文为银楼、炉户、公司、银行吉语等银锭,属商银类;第三类是以个人的名义,铸的银锭为私银类。目前私银锭只发现“院院长戴传贤”一人在西康分金炉铸造的几种不同规格的银锭。二是银锭铭文的錾刻或铸造方法。我们所见的在模上铸造铭文的一般在银锭的底部,属元代以前的银锭,这类银锭铭文目前发现不多,凡有这类铭文的都十分珍贵。目前见到的大多为錾刻铭文。錾刻铭文又分錾刻阴文和阳文。时间大致以清代雍正时期来划分,以前的多为阴文,以后的多为阳文。阴文铭文是在银锭铸造好后才用錾子錾刻上去的,字呈凹形,字体上看很不规则,多笔少画的事常有,并有代用字、简笔字的情况,一般没有名家书写,这跟工匠的文代水来、錾刻技术有关,但却体现了当时时代特征,如果收藏都看到的老银锭的阴文不具有这些特征要注意;具有这样的特征还要用高倍放大镜细看阴文是否新錾刻的,新錾刻的字要伤字旁的包浆,字的包浆也与整个银锭的包浆不符,如果看到的银锭整个皮壳包浆被破坏就要小心是后錾刻的字。
元代的白银除了统一称“锭”外,正式称作“元宝”也是从元朝开始的。《元史》记载,至元三年(1266),杨湜任诸路交钞都提举时,为了防止白银出入平准库时被偷漏,就将各种大小的银锭都统一铸成五十两重,并且在背面加铸“元宝”两字,表示“元朝之宝”的意思。从这以后“元宝”就成为银锭的通称。
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9年),天津造币总厂制造光绪元宝银元一套,币面计重为:库平七钱二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共三等币值,回复到了币面看似计重,实际当作一元、二角、一角流通。这是光绪年间清朝政府制造发行的的一套银元。在此期间,天津造币总厂制有币面标为光绪二十九年的户部光绪元宝试样币一套,面值一两、五钱、二钱、一钱、五分共五等币值。湖广总督张之洞此时力主张银元重一两,在湖北开制了光绪三十年湖北省造大清银币,重库平一两,背面为双龙戏珠图,此币有少量进入市场流通。
正面 刻汉满文“光绪元宝”字样,并“广东省造”及记值文字,背面 均为蟠龙图案,环以英文币铭。新版光绪元宝七钱二分银币后经清廷下令作为法币,终成晚清中国自铸银圆典型规范,“市面行用,商民称便”。此后各省群起效尤,竞相设厂鼓铸,大利所在,不待清廷下令推广,即已迅速在全国展开。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已有天津、广东、湖北、北洋、江南、新疆、安徽、湖南、奉天、吉林、黑龙江、福建、云南、**等十余个省区设厂铸币。由于各省各自为政、钱法混乱,银币成重量不一,且以省名,互相**,流通不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