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宋代银锭银元上门现金回收各类银元
唐太宗贞观年间物质文明大,一斗米只卖5文钱,通常一两银子折1000文铜钱(又称一贯),就可以买200斗米,10斗为一石,即是20石,唐代的一石约为59公斤,以今天一般米价1.75元一斤计算,一两银子相当于4130元的购买力。唐玄宗开元年间通货膨胀,米价涨到10文一斗,也是一两银子=2065元。大的问题出在宋朝,主要原因是宋朝的钱币制度其混乱,而其记载也矛盾重重。宋朝是以“钱”为流通货币的,因为宋朝的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工商业也前所未有地发达,因此货币需求量也前所未有的庞大,而且白银的产量和量都不高并且当时没有类似银行这样的政府宏观调控管理机构,造成了为混乱的情况。一般朝代100 银锭底面0个钱为一贯,等于一两银子,但是宋朝却不是这样的。《宋史食货志》及《续资治通鉴》均提到自真宗朝开始因白银存量偏少不足以赶上经济的发展,银价不断上涨,基本上是2000个以上的铜钱当银一两。
银锭重量一般分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五两和一两等数种,多见的是五十两的银锭。银锭的铸造重量在清代前无统一标准,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衡制,古代银锭的重量,与当时的度量衡制是吻合的,但银两代表的重量却不同,如唐代一两为42克,宋代为39克,元代为36,6,明代为37克。清代一般在34到38克之间,清代和民国银锭在重量上基本统一为五两,十两和五十两3种,五两以下为散银。
正面 刻汉满文“光绪元宝”字样,并“广东省造”及记值文字,背面 均为蟠龙图案,环以英文币铭。新版光绪元宝七钱二分银币后经清廷下令作为法币,终成晚清中国自铸银圆典型规范,“市面行用,商民称便”。此后各省群起效尤,竞相设厂鼓铸,大利所在,不待清廷下令推广,即已迅速在全国展开。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已有天津、广东、湖北、北洋、江南、新疆、安徽、湖南、奉天、吉林、黑龙江、福建、云南、**等十余个省区设厂铸币。由于各省各自为政、钱法混乱,银币成重量不一,且以省名,互相**,流通不畅。
银锭铭文是指铸造银锭时錾刻或铸造在银锭上的文字,内容历代不尽相同,大体包括银锭铸造的时间、地点、用途、成、官员或工匠姓名等。錾刻铭文是当时为了银锭的质量,用签字画押的方法,表示对经手的银锭负责。正因为这样,却成了我们今天鉴别真假银锭的重要依据。一是历代铭文有其特点,各个历史时代银锭上的铭文都与当时的货币经济紧密相联,与当时政府用银为货币的历史相一致,如汉代银锭铭文字少;唐代的银锭字开始多起来了;宋金银锭铭文较以前有了显著变化,用途也较广泛,很多银锭开始注明用途、地点、成、匠人等铭文;元代用途进一步扩大,有了税课银徭役折银税等铭文。明代的铭文多涉及税银内容一般包括地点、时间、用途、重量、工匠、监铸押运官员等;清代和民国时期银锭铭文变化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