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四两银元上门回收
中国历史上,自金银被人类发现并使用以来,一直被视为财富来源,贮存和统通。早期银块,是否像早期青铜块一样作为货币来流通和使用,还有待进一步的出土资料作。春秋战国时期的银空首布,可以称为我国早的钱质货币。以后各朝、各代均铸有不同殂制,不同名称和不同用途的银币。但其主要用于大额支付及赏赐及陪葬和供奉用。真正民间使用并作为主币的时期并不长。除晚清及民国时期银币和银锭时可遇见外,其它银质货币很难一见,除了本身铸造数量少之外,由于中国妇女长期以来喜爱银首饰,因而大量销熔,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银锭重量一般分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五两和一两等数种,多见的是五十两的银锭。银锭的铸造重量在清代前无统一标准,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衡制,古代银锭的重量,与当时的度量衡制是吻合的,但银两代表的重量却不同,如唐代一两为42克,宋代为39克,元代为36,6,明代为37克。清代一般在34到38克之间,清代和民国银锭在重量上基本统一为五两,十两和五十两3种,五两以下为散银。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吉林机器开始铸行“吉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从光绪二十五年起,吉林银元的币文增加了甲子纪年,相继有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中心图案有万年青、太图等多种版别,光绪三十四年,又出现两种新版别,一种是满文“大清”,另一种正面有阿拉伯数字,一元是“11”,二角是“2”,一角是“1”。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于光绪三十一年建成,改名为“造币总厂”。同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为分厂。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
19世纪末期货币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莫过于“吉林厂平”银币的出现了,这是中国代表铸币工艺的套机铸币。此一时期,西方世界机器工业兴盛,机铸币已十分流行,吉林地方告别传统的浇铸和人工打制方式,引进新技术制币,是一个意味深长的举动。吉林铸“厂平”两年后,两广总督张之洞购进英国机器,不久开始铸造名为“光绪元宝”的银元,当年铸成100万元。这是中国正式用机器铸行银元的开端。事过数年,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又铸“湖北省造”银元,其后各省纷纷仿造,一时间全国大部分行省都开始鼓铸地方银币,朝廷下令除广、湖两及南洋、直隶、吉林外,其他地方一律停铸。各地铸币权被收回后,朝廷在天津设立了铸造银钱总厂,独揽铸币大权及盈余。中国近代化路程之艰难,这也是一个小小的侧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