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县清代五十两银元正规私下交易
银锭的形制由银锭的器形,银锭上的铭文和专用名称组成,大致可分为元宝形,方形,圆形,腰形,牌坊形几种。因为人们常见的是船形的一种,所以习惯上将银铤,银饼,银锭统称为元宝。我国历代的银锭铸造发行都没有统一的规定,许可自由铸造,只要适应当时的流通环境和民俗习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银锭的造型没有规定。
20世纪初,一个银元可换128-140枚铜元;一个银元可买鸡蛋150个,或150根油条。1935年前,中国的货币制度采取银本位,白银包括银两和银元。1933年4月,国民党政府“废两改元”后一律使用银元。而帝国主义国家由于实行金本位,所以白银属一般商品。1933年上半年,世界银价一度从每盎司16.5便士上涨至20.5便士,此时中国一下子便出口白银3400万两。而那些帝国主义把中国的白银运到伦敦高价出售,每装运1000万银元,即可获暴利400万元。在1934年一年中,仅上海流出的白银至少有2亿多元。
正面 刻汉满文“光绪元宝”字样,并“广东省造”及记值文字,背面 均为蟠龙图案,环以英文币铭。新版光绪元宝七钱二分银币后经清廷下令作为法币,终成晚清中国自铸银圆典型规范,“市面行用,商民称便”。此后各省群起效尤,竞相设厂鼓铸,大利所在,不待清廷下令推广,即已迅速在全国展开。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已有天津、广东、湖北、北洋、江南、新疆、安徽、湖南、奉天、吉林、黑龙江、福建、云南、**等十余个省区设厂铸币。由于各省各自为政、钱法混乱,银币成重量不一,且以省名,互相**,流通不畅。
铭文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关赋、税、解、贡方面的银锭属官锭类,不管这些银锭是否官炉所铸(当时官银有委托银楼、银炉铸造的情况)都是官锭。另一类铭文为银楼、炉户、公司、银行吉语等银锭,属商银类;第三类是以个人的名义,铸的银锭为私银类。目前私银锭只发现“院院长戴传贤”一人在西康分金炉铸造的几种不同规格的银锭。二是银锭铭文的錾刻或铸造方法。我们所见的在模上铸造铭文的一般在银锭的底部,属元代以前的银锭,这类银锭铭文目前发现不多,凡有这类铭文的都十分珍贵。目前见到的大多为錾刻铭文。錾刻铭文又分錾刻阴文和阳文。时间大致以清代雍正时期来划分,以前的多为阴文,以后的多为阳文。阴文铭文是在银锭铸造好后才用錾子錾刻上去的,字呈凹形,字体上看很不规则,多笔少画的事常有,并有代用字、简笔字的情况,一般没有名家书写,这跟工匠的文代水来、錾刻技术有关,但却体现了当时时代特征,如果收藏都看到的老银锭的阴文不具有这些特征要注意;具有这样的特征还要用高倍放大镜细看阴文是否新錾刻的,新錾刻的字要伤字旁的包浆,字的包浆也与整个银锭的包浆不符,如果看到的银锭整个皮壳包浆被破坏就要小心是后錾刻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