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元代银锭常期收购
两宋的币制仍以铜钱为主,宋代银铤除用于进贡、赏赐外,在缴 纳税賦以及政府开支如购买军马等事项中,都有用银铤支付的例子。宋代银铤的形状整体扁平,两头呈半圆形,中间束腰。与宋代几 乎同时期的金朝,其币制与宋代相同,白银通用,以五十两为一铤。
正面 刻汉满文“光绪元宝”字样,并“广东省造”及记值文字,背面 均为蟠龙图案,环以英文币铭。新版光绪元宝七钱二分银币后经清廷下令作为法币,终成晚清中国自铸银圆典型规范,“市面行用,商民称便”。此后各省群起效尤,竞相设厂鼓铸,大利所在,不待清廷下令推广,即已迅速在全国展开。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已有天津、广东、湖北、北洋、江南、新疆、安徽、湖南、奉天、吉林、黑龙江、福建、云南、**等十余个省区设厂铸币。由于各省各自为政、钱法混乱,银币成重量不一,且以省名,互相**,流通不畅。
铭文内容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关赋、税、解、贡方面的银锭属官锭类,不管这些银锭是否官炉所铸都是官锭;另一类铭文为银楼、炉户、公司、银行吉语等银锭,属商银类;第三类是以个人的名义,铸的银锭为私银类。清代湖南“湘省 光绪二十八年 冬月 裕顺长”五十两银锭,铸造特点明显,存世量少各个历史时期银锭铭文的格式特征吗,比如,唐代的银锭中,没有出现过检验成的“行人”之类的职位;宋代银锭有錾刻和戳记两种;明代的银锭铭文较少发现戳记的,一般都有錾刻,文字排列间隔不规范,尽管有序,但依然感觉杂乱。
小锭:也叫“锞子”,形似馒头、葫芦状,重1~5两,上有县名及银匠名;散碎银子:有滴珠、福珠等名称,重量在一两以下。近代银锭基本上依行政区域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型制,从而构成了中国近代银锭独有的艺术性。尤其云南银两中的“牌坊银锭”,采用方槽铸坯,两侧趁热压扁,再打上钢印,印文为当地有信誉的字号名称或银匠姓名,银锭左右柱面打上同业公会、公估或官公估的鉴定印,以成,是近代加盖文字多的一种银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