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宋代银元现金收购
中国古代银锭,各个时期均具有特定的外观结构,即由线型、平面型和曲面型三类特征分明的基本几何要素组成。如唐代船形银锭的平面型底部、两翼和底部四周都有立线型外脊;宋代银锭有平面型特征,束腰则呈光滑曲面型;明代银锭底部、腰部和双翅,轮廓分明,各部分的分界面明显且有圆角过渡,呈现出不同的曲面特点。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吉林机器开始铸行“吉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从光绪二十五年起,吉林银元的币文增加了甲子纪年,相继有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中心图案有万年青、太图等多种版别,光绪三十四年,又出现两种新版别,一种是满文“大清”,另一种正面有阿拉伯数字,一元是“11”,二角是“2”,一角是“1”。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于光绪三十一年建成,改名为“造币总厂”。同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为分厂。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币(川陕):此系川陕造币厂1934年所铸。正面中间为一地球,嵌镌空心的铁锤和镰刀,周围有“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和“一九三四年”字样,背面中间为“壹圆”二字,周围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和“川陕省造币厂造”字样。满清统治时代银币。光绪元宝:有广东省造、湖北省造、江南造、北洋机器造。安徽省造、四川省造、吉林省造、北洋造、奉天省造、东三省造、云南省造、天津造币总厂造等多种,各省铸造者大同小异,其正面镌有“光绪元宝”四字,中间有小满文,字上有铸造地名,字下为“库平七钱二分”字样,背面为盘龙,龙之四周为英文字。
真品欣赏,明显珠光宝气,造型有气魄,钢戳有力,包浆自然。低级仿品,无论是造型,银质,包浆都不对。银锭的铭文其实就是一张合格身份,它包含了铸造的时间、铸造地点、银锭用途、纯度含量、工匠姓名、监造官员等等,也就是签字画押确认,明经手出来的银锭是真货。铭文是在银锭未融化之前,用阴刻钢印用力敲打上去一次成型,带铭文的银锭神韵就在于其铭文书法,带有的铭文,往往历史价值、经济价值很高,因此切记铭文是辨伪重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