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宋代银元常期收购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吉林机器开始铸行“吉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从光绪二十五年起,吉林银元的币文增加了甲子纪年,相继有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中心图案有万年青、太图等多种版别,光绪三十四年,又出现两种新版别,一种是满文“大清”,另一种正面有阿拉伯数字,一元是“11”,二角是“2”,一角是“1”。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于光绪三十一年建成,改名为“造币总厂”。同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为分厂。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
银锭重量一般分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五两和一两等数种,多见的是五十两的银锭。银锭的铸造重量在清代前无统一标准,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衡制,古代银锭的重量,与当时的度量衡制是吻合的,但银两代表的重量却不同,如唐代一两为42克,宋代为39克,元代为36,6,明代为37克。清代一般在34到38克之间,清代和民国银锭在重量上基本统一为五两,十两和五十两3种,五两以下为散银。
大锭:俗称“元宝”,多马蹄形、方形、龟形,重50两,上多铸造有年号、地名、铺号、炉号、银匠等。据《元史。杨湜传》中记载:至元三年“以湜为诸路交钞都提举,上钞法便宜事,谓:‘平准行用库白金出入有偷滥之弊,请以五十两铸为锭,文以元宝’,用之便。”这就是“元宝”银锭的初记载。“元” 即元代,“宝”即宝货。元宝就是元代的宝货。中锭:多为圆锭、椭圆腰锭,重约10两;上面有公十足、十足及铺号、银匠姓名;
镜面锭,一般重六两,呈半球状,上平下圆,因锭面平滑如镜而得名,是江西布政使司衙门铸造的小型官锭,因而有库镜、官镜、厘镜之称。圆碗锭,形状类似四川圆锭,重十两,也是由江西布政使司衙门铸造的官锭。南昌、九江、抚州等府还流通十两砝码锭,是由公估批定的官锭。此外,江西还有常关锭和海关锭。平码标准有南昌库平、吉安钱平等。江西“新城县道光二拾年月 伍十两匠成裕”方锭,2007年 拍卖底价:18 000 ~ 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