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清代五十两银元现金收购
而且宋朝“钱法”很乱,有铜钱、铁钱还有铅锡钱同时流通,各州都有权自行铸钱,还存在私人铸钱的情况,钱的大小不一、成分不宜、价值多变,“立制”,混乱。川陕地区通行铁钱,十个换一个铜钱,江南和江北流通的钱还不一样。一贯实际有多少个钱也是不确定的,有800或850个为一贯的,也有480个为一贯,还要下诏以770个为一贯,并且各州“私用则各随其俗”,是笔糊涂账。根据《宋史食货志》提到“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和《宋史职官志》“每斗(米)折钱三十文”的记载,姑且以2000个铜钱折银一两计算,太平时期米价是1石600—300钱。1两基本上可以买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计算,1两银子相当于近924——1848元;(一说宋石为96斤,就相当于1两银子672——1344元)。
元代的白银除了统一称“锭”外,正式称作“元宝”也是从元朝开始的。《元史》记载,至元三年(1266),杨湜任诸路交钞都提举时,为了防止白银出入平准库时被偷漏,就将各种大小的银锭都统一铸成五十两重,并且在背面加铸“元宝”两字,表示“元朝之宝”的意思。从这以后“元宝”就成为银锭的通称。
铭文内容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关赋、税、解、贡方面的银锭属官锭类,不管这些银锭是否官炉所铸都是官锭;另一类铭文为银楼、炉户、公司、银行吉语等银锭,属商银类;第三类是以个人的名义,铸的银锭为私银类。各个历史时期银锭铭文的格式特征吗,比如,唐代的银锭中,没有出现过检验成的"行人"之类的职位,直到宋金时期的铭文才出现。唐代的银锭铭文与时代的金银器上的文字一样,如同手写;宋代银锭有錾刻和戳记两种;金代则以錾刻为主。元代早期为戳记,排列无规,背面常铸阴文,晚期则以錾刻为主;明代的银锭铭文较少发现戳记的,除"金花银"之外,一般都是錾刻,文字排列间隔不规范,尽管有序,但依然感觉杂乱。
重量。银锭重量一般分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五两和一两等数种,多见的是五十两的银锭。银锭的铸造重量在清代前无统一标准,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衡制,古代银锭的重量,与当时的度量衡制是吻合的,但银两代表的重量却不同,如唐代一两为42克,宋代为39克,元代为36,6,明代为37克。清代一般在34到38克之间,清代和民国银锭在重量上基本统一为五两,十两和五十两3种,五两以下为散银。铭文。银锭铭文是指铸造银锭时刻铸在银锭上的文字,其内容历代不尽相同,大体包括银锭的铸造时间,地点,用途,成,官员或工匠姓名等。有些库银上携有稅目,解交地,解交时间等内容,刻铭文有些当时是为了质量,用签字画押的方法,表示对经手的银锭负责,刻铭文有分为阳文和阴文,阴文铭文是在银锭铸造好后才用錾子刻上去,字呈凹形,字体上看很不规则,阳文字体工整美观,内容精炼简洁,字与整体银锭的皮壳,包浆等为一体。铭文对银锭价值影响比较大,官铸的银元宝一般上面有县名,银匠的姓名,而私铸的银元宝一般只有一个戳,既商号或银号。通常情况下,官铸的要比民铸的价值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