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二两银锭银元现金收购
两宋的币制仍以铜钱为主,宋代银铤除用于进贡、赏赐外,在缴 纳税賦以及政府开支如购买军马等事项中,都有用银铤支付的例子。宋代银铤的形状整体扁平,两头呈半圆形,中间束腰。与宋代几 乎同时期的金朝,其币制与宋代相同,白银通用,以五十两为一铤。
面对全国竞铸银元热潮,清廷力图将铸币权收归,独占铸币暴利,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下令除广东、湖北两处,其余造币厂裁撤,遭到地方势力强烈反对。同年,在北京筹办“京”(即造币厂),拟铸“庚子京制造光绪元宝银币”,次年就毁于八国联军入侵。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建天津户部造币总厂,欲铸大清金币、大清银币、大清铜币通行天下,以求统一货币铸行权,未果。后曾酌留江南、北洋、湖北、广东四处分厂,并令各省造币厂停止扩充,统一更名为某省户部造币分厂,所用币模均由总厂提供,亦不能如愿。
银锭铭文是指铸造银锭时錾刻或铸造在银锭上的文字,内容历代不尽相同,大体包括银锭铸造的时间、地点、用途、成、官员或工匠姓名等。錾刻铭文是当时为了银锭的质量,用签字画押的方法,表示对经手的银锭负责。正因为这样,却成了我们今天鉴别真假银锭的重要依据。一是历代铭文有其特点,各个历史时代银锭上的铭文都与当时的货币经济紧密相联,与当时政府用银为货币的历史相一致,如汉代银锭铭文字少;唐代的银锭字开始多起来了;宋金银锭铭文较以前有了显著变化,用途也较广泛,很多银锭开始注明用途、地点、成、匠人等铭文;元代用途进一步扩大,有了税课银徭役折银税等铭文。明代的铭文多涉及税银内容一般包括地点、时间、用途、重量、工匠、监铸押运官员等;清代和民国时期银锭铭文变化大。
在古代,人类就对银有了认识。银和黄金一样,是一种应用历史悠久的贵金属,至今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由于银独有的优良特性,人们曾赋予它货币和装饰双重价值,英镑和我国解放前用的银元,就是以银为主的银、铜合金。在我国清代,1两银子约相当于今天的400-500元(长美注)。而银比金活泼,虽然它在地壳中的丰度大约是黄金的15倍,但它很少以单质状态存在,因而它的发现要比金晚。在古代,人们就已经知道开采银矿,由于当时人们取得的银的量很小,使得它的价值比金还贵。公元前1780至 1580年间,埃及王朝的法典规定,银的价值为金的2倍,甚至到了17世纪,日本金、银的价值还是相等的。银早用来做装饰品和餐具,后来才作为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