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十两银锭银元现金收购
在清初的一百年间,各地仍沿袭明末行用铸成锭形的银块,以两计算,称量使用。当时市面上流通的银块形状繁多、成不一,使用起来十分不便。自铸银饼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此时正值鸦片战争爆发前后,海禁大开,对外贸易日增,外国银元相继输入中国内陆,当时在市面上流通的各国银元有几十种之多。由于洋银计枚核值,标准统一,使用时不必称量,因此民间乐于接受。同时,也成为中国自铸银元的催生剂。道光、咸丰年间,从与外商贸易频繁的沿海城市兴起,各地先后仿铸洋银。在这种情景下,为保持民族尊严,维护货币制度,清政府被迫开始筹划铸行本国银元。
银锭重量一般分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两,五两和一两等数种,多见的是五十两的银锭。银锭的铸造重量在清代前无统一标准,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衡制,古代银锭的重量,与当时的度量衡制是吻合的,但银两代表的重量却不同,如唐代一两为42克,宋代为39克,元代为36,6,明代为37克。清代一般在34到38克之间,清代和民国银锭在重量上基本统一为五两,十两和五十两3种,五两以下为散银。
而且宋朝“钱法”很乱,有铜钱、铁钱还有铅锡钱同时流通,各州都有权自行铸钱,还存在私人铸钱的情况,钱的大小不一、成分不宜、价值多变,“立制”,混乱。川陕地区通行铁钱,十个换一个铜钱,江南和江北流通的钱还不一样。一贯实际有多少个钱也是不确定的,有800或850个为一贯的,也有480个为一贯,还要下诏以770个为一贯,并且各州“私用则各随其俗”,是笔糊涂账。根据《宋史食货志》提到“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和《宋史职官志》“每斗(米)折钱三十文”的记载,姑且以2000个铜钱折银一两计算,太平时期米价是1石600—300钱。1两基本上可以买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计算,1两银子相当于近924——1848元;(一说宋石为96斤,就相当于1两银子672——1344元)。
铭文内容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关赋、税、解、贡方面的银锭属官锭类,不管这些银锭是否官炉所铸都是官锭;另一类铭文为银楼、炉户、公司、银行吉语等银锭,属商银类;第三类是以个人的名义,铸的银锭为私银类。清代湖南“湘省 光绪二十八年 冬月 裕顺长”五十两银锭,铸造特点明显,存世量少各个历史时期银锭铭文的格式特征吗,比如,唐代的银锭中,没有出现过检验成的“行人”之类的职位;宋代银锭有錾刻和戳记两种;明代的银锭铭文较少发现戳记的,一般都有錾刻,文字排列间隔不规范,尽管有序,但依然感觉杂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