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清代五十两银锭现金收购
大锭:俗称“元宝”,多马蹄形、方形、龟形,重50两,上多铸造有年号、地名、铺号、炉号、银匠等。据《元史。杨湜传》中记载:至元三年“以湜为诸路交钞都提举,上钞法便宜事,谓:‘平准行用库白金出入有偷滥之弊,请以五十两铸为锭,文以元宝’,用之便。”这就是“元宝”银锭的初记载。“元” 即元代,“宝”即宝货。元宝就是元代的宝货。中锭:多为圆锭、椭圆腰锭,重约10两;上面有公十足、十足及铺号、银匠姓名;
清代的银锭器形种类最繁多。各地区都有自己的代表器形。大体上有元宝形、圆形、长方形、砝码形、腰形、牌坊形等。又分为4种:一种是宝银,呈马蹄形,重50两;第二种是中锭,多为锤形,重约10两,又称小元宝;第三种是小锞或锞子,形为馒头状,重一二两,也叫小锭;第四种是不足一两的散碎银子,有滴珠、福珠等称谓。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吉林机器开始铸行“吉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从光绪二十五年起,吉林银元的币文增加了甲子纪年,相继有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中心图案有万年青、太图等多种版别,光绪三十四年,又出现两种新版别,一种是满文“大清”,另一种正面有阿拉伯数字,一元是“11”,二角是“2”,一角是“1”。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于光绪三十一年建成,改名为“造币总厂”。同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为分厂。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
世俗所称的蚁鼻钱,是铜贝的高级形态。钱币学家认为蚁鼻钱是楚国的货币,因为大多出土于南方,而且文字是阴文,和中原的货币不同。蚁鼻钱的形状是正面凸起,背面平。按照钱上的文字可以分为许多种。普通的是所谓脸钱,因为钱身为椭圆形,而且上面有的阴文,看起来的确象人的脸。其次是各六朱,因为上面的文字好像是各六朱三字的连写,同时又象一只蚂蚁,加上脸上的高鼻子,于是就有了蚁鼻钱这个名称。这两种钱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