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二两银元上门回收
两宋的币制仍以铜钱为主,宋代银铤除用于进贡、赏赐外,在缴 纳税賦以及政府开支如购买军马等事项中,都有用银铤支付的例子。宋代银铤的形状整体扁平,两头呈半圆形,中间束腰。与宋代几 乎同时期的金朝,其币制与宋代相同,白银通用,以五十两为一铤。
如云南的“牌坊银锭”,贵州的“锄头银”,锭面边突出如花边的“茶花银”,形如槟榔的1两“槟榔银”、“滴水银”,重量五六钱不等的各种散碎银子“火宰银”、“银片”等等。银锭的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外在的银锈,一是内在的成。古代银锭的成一般都在95%以上,尤其是宋元时期的银锭,为了检验银锭成,铭文上都记载着行人、库子、秤验银库、监铸官之类的职务。金代的银锭铸造对成、重量更有复验的程序。
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将铸币权统一于,规定以圆(元)为单位,每元重七钱二分,定名为“大清银币”,由湖北、南京两个造币厂铸造,预定于十月发行。辛亥爆发后,已铸成的银币均充作军饷,故终清一代,只有各省自铸的银元,而无成、重量都符合标准的全国统一铸造的银币。辛亥后,北洋政府铸造的镌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和国民政府铸造的镌有孙中山头像的银元,是自铸银元中流通广的两种。进入民国后,仍维持着银两、银元并行的货币制度,直到1933年实行废两改元,银元才成为单一的主币。1935年实行纸币,不准行使银元,并用“法币”收兑银元(见币制)。以后银元虽间或有在市场上出现,或被个人窖藏,但银元作为主币的时代已宣告终结。
通宝是中国自唐至清末铜币的一种名称,唐高祖武德四年,铸造开元通宝。开元意思为开纪元,以后历代沿用,并常在“通宝”二字前冠以年号、朝代或国名。从唐朝起,钱就以重量为名称了,而改称宝。如“大唐通宝',“唐国通宝”、“太平通宝”、“永乐通宝”、“康熙通宝”等等。货币称宝是有其社会意义的,这就是货币的威力增大了。专家总结了历代钱币中钱文称为通宝的有“宋元、太平、天禧、皇宋、至和、嘉佑、治平、熙宁、元丰、元佑、元符、建国、圣宋、崇宁、大观、政和、重和、宣和、靖康”等等。